(一)系统掌握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类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类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

(二)熟练掌握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类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等,并能较好的应用于工作实践,取得重要成果并予以转化,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1.主持2项以上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相关产品和技术的开发、实验、引进或成果转化,被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或相关技术评价,其技术水平具有创新性,并得到推广使用。

2.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领域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领域发明专利2项以上,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3.参与1项国家级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相关项目(课题);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1项省级(包含十大军工集团)以上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相关项目(课题)。

4.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省级以上1项或市级2项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领域的技术改造方案论证、可行性评估等,得到成功实施。

5.作为完成人,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1项省级(含十大军工集团)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2项以上学会、行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依法定职责、受委托或经批准评选颁发的科学技术奖项。

6.公开出版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编著、著作、译著(本人编写部分不得低于全书内容的30%);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或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7.作为第一完成人,主持完成1项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类国家、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编写;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完成2项以上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类国家、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编写,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公布实施。


(一)作为完成人,获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同等次其他科技奖励)。

(二)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国家发明专利,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取得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作为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或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四)在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领域获得国家部委或全国性行业协会评审的工程技术领域各行业(专业)奖项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五)在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领域获得中国专利银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六)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写国家、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公布实施。

(七)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研制开发的新型号碳纤维、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列入市级以上重点项目、课题,并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八)因工作业绩显著,获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工作部门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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