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山东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碳纤维研发、碳纤维制备、碳纤维装备工程、碳纤维复合材料研发、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备、碳纤维复合材料装备工程、碳纤维制品研发、碳纤维制品制备、碳纤维制品装备工程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具有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类专业技术工作必备的知识,了解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等。

(二)具有独立完成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类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且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含高中)毕业学历,从事相关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且近

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1.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1篇以上(每篇2000字以上)解决较为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2.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1项以上产业化生产线建设、改造、调试等,或1项以上已有型号产品技术升级和新产品技术开发等;或独立完成1项以上满足客户产品需求的工艺方案、工艺文件、项目计划的编制制定等;或作为项目成员,参与完成1项市级以上本专业相关科技项目;或参与1项本专业相关重点引进项目,有一定的创新性。

3.参与完成1项以上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领域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4.作为第一、二位作者或通讯作者,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1篇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一)作为完成人,获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同等次其他科技奖励)。

(二)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国家发明专利,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取得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作为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或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四)在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领域获得国家部委或全国性行业协会评审的工程技术领域各行业(专业)奖项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五)在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领域获得中国专利银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六)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写国家、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公布实施。

(七)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研制开发的新型号碳纤维、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列入市级以上重点项目、课题,并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八)因工作业绩显著,获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工作部门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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