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播音专业理论和创作规律有系统深入的研究,科学文化知识广博,政策理论水平高,学术造诣深。

2.工作业绩突出,胜任高难度的各类广播电视或网络视听节目播音主持工作,承担重大宣传报道、重要节目栏目的播音主持任务。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享有较高声誉。

3.通晓播音主持业务,在实践中有所创新,有独特的播音主持风格,具备较高的采编制作或主持节目的能力。能够提出对本专业有指导意义的研究课题,在教育、教学、研究上有较大影响力的原创性成果。

4.在指导、培养中青年业务骨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能够组织和指导播音员、主持人完成各种重大宣传的播音主持任务,具有较强的检查、审评播音质量的能力,能够解决业务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在促进播音主持业务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主任播音员主持人职称后,从事播音主持工作满5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获现职称以来,符合下列条件2条以上:

1.个人配音或主持的弘扬正能量为专题片、纪录片、政论片、资料片、宣传片等的音视频作易在政府机关官方网络公众号、学习强国、“灯塔一党建在线”平台播发,作品配音总时长不低于20分钟,达到较好的传播效果,单条点击量(访问量)累计达20万以上。

2.参与省级重要直播任务或重要题材报道任务1次以上;或参与市级以上重要会议报道任务(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等)2次以上。

3.作为播音主持人员创作、策划、参与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节目或栏目3个以上,获得播青主持同行的认可或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

4.作为第一作者在全国公开发行为期刊上发表播音主持相关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播音主持相关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正式出版播音主持相

关专业著作1部以上(独著或合著,本人独立撰写内容须超过5万字)。

5.播音主持作品获省(部)级以上播音主持专业奖项1次以上,或播音主持作品获省(部)级以上非播音主持专业奖项三等奖以上奖励2次以上;或播音主持作品获省级以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比赛一等奖2次以上;或因播音主持及相关工作业绩突出,获省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国家业务主管部门表彰1次以上。

6.作为中国播音主持“金声奖”省级推荐公示人选;或作为“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军人才、青年创新人才”(播音主持领域)省级推荐公示人选。

7.在省级以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播音员主持人培训活动中担任授课人2次以上,


绿色评审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