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煤炭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煤炭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


1.承担省级以上项目(课题),经同行专家评议,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经同行专家评议,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其科研成果在全省推广。

2.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

3.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2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每篇3000 字以上)。

4.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一部以上专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40000字);或作为第一起草人,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或地方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编写;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国家级标准的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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