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二)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三)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应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或具备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