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具备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承担1门以上课程教学工作,达到本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教学工作量要求.

三、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继续教育有关要求。

四、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五、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时间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要求,教师每年应至少累计1个月以多种形式参与企业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作为重要参考条件。

六、任现职以来,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或“称职”等次以上。任职不足5年的,每年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等次以上。


1.积极提高师德素养,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胜任学校要求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胜任教书育人职责,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本专业必备的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和方法等,胜任教学岗位,教学效果较好。

3.参与指导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及学生基本技能的训练。参与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参与组织和指导学生企业生产实践、社会调查、社会服务或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4.能较好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

5.学生评价较高,实践企业满意度较高,民主测评成绩较高。


具备硕士学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


任现职以来,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出版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或主持、参加省(部)级以上教科研课题(前3位),并通过鉴定;

或主持各类教学项目或工程、产品开发项目的实施并取得成果;或获得省(部)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励(前3位);或获得相应专利或研发成果。

1.团队协作成效显著,能够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充分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创造性地完成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任务,所带领团队或所在团队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成效显著。

2.指导青年教师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

3.学生评价高,实践企业满意度高,民主测评成绩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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