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全面指导律师学习、工作的能力;

(2)具有办理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民商事案件、仲裁或非诉讼法律事务等的能力和经历;

(3)辩护词、代理词等诉讼或非诉讼法律文书适用法律正确、结构严谨规范、逻辑性强;

(4)热心社会公益活动,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到乡村社区开展普法、咨询等免费法律服务年均不少于10次。


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二级律师职称后,律师执业5年以上,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


(1)担任特大型企业或省辖市级以上党委、政府的常年法律顾问,并为企业和党委、政府提出2项以上有理论价值的决策性法律咨询意见、建议;

(2)省(部)级二等以上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获省辖市(厅)级本专业学术成果一等奖1项以上;

(3)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

一正式出版有ISBN书号的本专业学术论(译)著或法学教材2部以上(每部字数在3万字以上);

一在CN或ISSN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每篇字数在2000字以上);

一在《山东律师》等省级以上法学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每篇字数在2000字以上);

一在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律师协会组织的相关理论研讨会上获奖或交流论文2篇以上(每篇字数在2000字以上);

(4)在代理案件中,代理意见被采纳,做出重大改判,给当事人挽回重大损失5件以上或办理刑事案件无罪辩护、改变定性成功4件以上;

(5)为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的谈判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或办理资产重组、改制、上市等新兴法律服务业务3项以上,为国家或企业创造显著的经济效益,作出突出贡献;

(6)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过1个以上全国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并在业务研究、大案指导、业务评审中起骨干作用,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7)办理重大疑难案件3件以上,得到国内律师界专家的公认,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8)社会专职律师年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件以上,法律援助中心专职律师年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件以上;

(9)参与法律、法规或政府规章的制定;

(10)工作业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或全国律师协会表彰奖励;

(11)担任设区的市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2件以上优秀或重点提案、议案的主笔人或领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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