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想办职称的朋友担心:我这办的职称证书能不能全国通用?换个地方不会不能用吧?
目前在全国,一般企业资质用证上来说,基本上各省职称证都是互通的,国家并没有颁布任何法律说职称证不通用,也没有任何条款限制外省的职称证在另外一个省份使用,目前跨地域职称证书使用率在81%-94%之间。
绝大部分工程师职称证书是可以全国通用的,只有一小部分不具备学历的技术人员参加考试取得的工程师证书,只能在所在地区承认。
如果是国家机关办理的职称证书通常全国通用,如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劳动局、人民政府、建设厅等部门办理的证书。
目前工程师职称基本上只要是国家相关部门办理的都全国通用,以人社局职改办的证书为主,人社局办理的工程师职称一般都是全国通用的。
工程师职称证书异地使用,有一个核准政策,简单理解就是验证证书真伪,核准通过后,按照当地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重新评审或者确认,换发当地证书。
参考文件条款: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
第四章 组织评审
此规定,可以自行到网上查询。
非本地职改办取得的工程师职称证书认定,需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确认申请表(用人单位盖章)职称证书、任职资格文件、评审表原件确认,若不能提供以上资料,当地无法核实证书真实性,确认后可按照工程系列高级专业申报条件要求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