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类职称_建筑类职称专业一览表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广东省从事建筑工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 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价。 建筑工程领域设置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建筑管理和建筑材料等四个专业(下称“本专业”)。
建筑类职称专业一览表,建筑设计专业包括城乡规划、建筑学、建筑结构设计、建筑 电气设计、给水排水设计、暖通空调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城市燃气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市政路桥设计、岩土工程、建筑工程、地质勘察、建筑工程测量、建筑防护设计、建筑防化设计等技术岗位。
建筑施工专业包括建筑施工、建筑装饰施工、给水排水施工、 建筑电气施工、暖通与空调施工、市政路桥施工、城市燃气施工、 风景园林施工、建筑机电设备安装等技术岗位。
建筑类职称专业一览表,建筑管理专业包括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检测、建筑工程造价等技术岗位。 建筑材料专业包括建筑工程中所应用的各种材料的研究、设 计、生产及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管理、科技信息、环保安全、综合利用等技术岗位。
以上专业设置可根据建筑工程技术工作实际变化和需要进行合理调整。
建筑类职称专业一览表,在建筑工程领域生产一线技术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符合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可参加建筑工程职称评价。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价相应专业职称。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 2 年,可申报评价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 3 年,可申报评价相应专业工程师;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 4 年,可申报评价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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